产品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由我行作为付款人,根据承兑申请人(出票人)的申请,承诺按约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无条件支付票款。
业务特点:
客户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因购货现款不足,需要取得银行信用支持,可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由联社或合行承兑,具有可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范围广,变现能力强,既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又节省了资金使用成本。
申请条件: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账户,存款余额、结算量符合要求的客户;
3、以真实、有效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
4、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并与承兑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备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5、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符合贷款条件;
6、能提供规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部分,必须具有符合贷款条件且具有偿还能力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押物担保。
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近三年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股东决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或借款人资产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6、真实、有效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原件、复印件);
7、缴存保证金证明(原件、复印件);
8、抵、质押人或保证人身份证明、资产状况证明、抵押物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质押物权属证明、保证人经营资料等(原件、复印件);
9、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操作流程:
客户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银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承兑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核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