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2026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合并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金额
除可依据《办法》第五十七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交易外,2026年三季度,我行一般关联交易新发生金额为0。
二、相应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2026年三季度,我行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