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现就2024年度信息披露补充以下信息:
2024年3月25日,我行与主要股东(主发起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一笔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0.12万元,用于购置商务车。该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对本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