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行2025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2025年三季度,我行发生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2笔。其中1笔为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业务,交易金额8600万元,用途为存放同业定期;1笔为上海佳艺冷弯型钢厂有限公司抵押贷款业务,交易金额380万。

截至2025年9月末,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方所在的集团客户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符合监管要求。

备注:以上披露不包含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交易数据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