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依据《征信业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将征信异议处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异议受理范围
个人或企业若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如信贷记录的金额、还款状态、逾期记录等有无,或身份信息被冒用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等,均可提出异议申请。
二、异议申请渠道
线下渠道:可前往我行对外营业网点,或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线上渠道:可拨打021-60767386。
三、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本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供查验,同时填写《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
企业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等供查验,同时填写《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
四、处理时限
个人:自受理之日起12日内完成异议信息的核查和回复。
企业: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异议信息的核查和回复。
五、结果反馈
异议处理结束后,无论异议信息是否得到更正,都会及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异议申请人。若对处理结果仍有争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021-60767386。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
特此公示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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